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特色栏目
  • 诚信文化
  • 图解信用
  • 典型案例
  • 诚信故事
  • 风险提示
  • 资料下载
  • 组织机构
  • 吉林好人榜
  • 信用信息报送系统
  • 七月的京城,信用建设再添新载体。在2025年北京市企业创新信用领跑行动启动仪式上,全市首个“信用领跑加油站”落地2024年度信用领跑园区——永乐文智园。这一全新平台跳出“理念宣讲”的传统模式,以实打实的服务让“信用”从抽象概念变为企业发展的“硬支撑”,为各类经营主体注入诚信赋能的“加速度”。学信懂信:让信用知识“看得见、摸得着”“以前总听说信用重要,可到底怎么查信用报告?哪些行为会影响信用?一直没头绪。”不少企业曾有过这样的困惑。信用领跑加油站的首要任务,就是让企业“懂信用、会用信用”。在加油站的实体服务窗口,信用不再是枯燥的条文。这里将设置信用展示区,陈列信用海报、政策读本,播放信用宣传视频等;互动区里,企业可通过触屏设备查询信用政策、下载专用信用报告,让“被动知信”变成“主动学信”。定期举办“信用活动日”,为企业答疑解惑——专业团队现场坐班,手把手教企业查询自身信用报告、排查信用风险点,针对信用修复等具体问题提供“一对一”指导。从“不知道信用是什么”到“清楚信用怎么管”,企业的信用认知将在这里完成升级。守信获益,让诚信成为“合作通行证”“信用好,到底能换来什么?”这是企业最关心的问题。信用领跑加油站给出的答案是:更多合作机会、更响的品牌口碑。加油站搭建起“信用领跑交流圈”,定期组织“信用领跑企业家沙龙”,邀请守信典型企业分享经验——从“凭信用拿到百万订单”到“靠诚信打通产业链合作”,鲜活案例让企业看到“守信即收益”的现实路径——信用良好企业会被优先纳入推荐名单,与产业链上下游、合作伙伴精准匹配。“以前找合作要看规模、看资质,我们希望加油站起到‘信用放大镜’的作用,让信用好的企业更受青睐,形成‘信用越好,合作机会越多’的正向循环。”永乐文智园总经理黄玲海介绍道。信促发展,让信用“变现”为金融资源信用的终极价值,在于赋能发展。信用领跑加油站的核心发力点,正是推动“信用价值转化”,让诚信企业实实在在“得实惠”。聚焦“信用-金融”价值转化,加油站聚合了“信用领跑贷”“科创星火贷”等专属信贷产品,凭借园区良好信用背书,帮助守信企业实现“以信用促融资、以融资促发展”。针对青年创业者,加油站则推出“信用导向的精准帮扶计划”,从创业初期的信用意识培养,到发展中的风险防控指导,再到成熟期的信用品牌打造,让诚信成为初创企业的“压舱石”。更值得关注的是,加油站积极运用数字技术让信用“有形化”——依托永乐元宇宙企业孵化器,探索NFT技术在信用资产数字化中的应用,助力企业在合作洽谈、资源对接时,更好展示可视化的“信用名片”,真切感受“信用即财富”。诚信者行远,守信者常安。信用领跑加油站已面向全市企业开放,期待更多企业走进信用领跑加油站,为诚信“加油”,享受市场拓展、融资对接等赋能,让发展之路更稳、更远。

    专栏 诚信文化
    2025-08-04
  • 内蒙古自治区部署实施的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六个工程”,将诚信建设工程置于关键位置,将其明确为推动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核心支撑。包头市发改委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三争取”(争取上级支持、争取项目资金、争取政策落地)部署,大力开展诚信典型企业选树工作,旨在评选信用优良、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企业,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增强企业获得感。诚信建设扎实推进自2023年诚信建设工程启动以来,包头市发改委坚持每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诚信典型选树推荐工作。经过近两年的扎实推进,包头市诚信企业建设取得丰硕成果:累计获评自治区级诚信标杆企业5家、诚信示范企业150家、诚信达标企业3.3万余家,诚信企业队伍不断壮大。2025年上半年,全市共推荐97家企业参评自治区诚信典型企业。最新进展显示,6月份新增获评诚信标杆企业4家、诚信示范企业4家。获评企业可通过“信用中国(内蒙古)”网站便捷查询并下载打印相应的电子荣誉证书。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守信激励措施清单(2024年版)》,获得“诚信示范企业”或“诚信标杆企业”称号的企业将享受多方面的政策红利,包括优先获得相关部门的资金奖补和政策扶持;在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享受加分优惠并可申请减免部分履约保证金;在日常监管中减少检查频次,在行政事项办理中享受容缺受理、优先办理、简化流程、绿色通道等便利服务,同时提升信用等级、优先获得推荐并加大宣传力度。诚信是硬核竞争力诚信名片如何化作真金白银,企业无疑是最有发言权的实践者。包头市金鹿油脂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雷向军表示:“诚信已超越道德层面,实实在在地转化为驱动企业发展的核心引擎,是撬动资金、政策、市场信任等关键资源的核心竞争力,更是我们立足行业、持续发展的坚实根基。”作为内蒙古油脂行业龙头和拥有“中华老字号”“中国好粮油”等多项荣誉的企业,荣获“内蒙古自治区诚信标杆企业”称号后,这块“金字招牌”立即转化为强劲的发展动能。在项目资金补贴的争取上,例如申报绿色供应链建设、优质粮食工程等项目评审时,企业卓越的诚信记录成为关键加分项和备受认可的“硬通货”,直接促成了项目的顺利获批和奖补资金的及时到位,有力支撑了企业进行环保工艺升级与核心竞争力的显著跃升。在政策扶持方面,诚信标杆的身份不仅让金鹿油脂在各类政策试点资格的竞争中处于优先位置,更关键的是赢得了参与政策研讨、建言献策的宝贵“入场券”,确保出台的政策更能契合企业发展的实际需求,实现精准有效赋能。在融资贷款方面,诚信标杆这块“金字招牌”为企业赢得了金融机构的高度信任,直接带来了审批流程的简化、更具市场竞争力的贷款利率优惠以及授信额度的有效提升等多重实质性利好,畅通了企业的金融血脉。同样获评自治区“诚信标杆企业”称号的包钢勘察测绘研究院,则将“诚信是硬核竞争力”的理念深植于企业发展的基因之中。该院依托鲁班奖等行业顶级荣誉以及26项覆盖全面的专业资质所筑就的坚实实力根基,始终将诚信深度融入其管理体系和企业文化。获评内蒙古“诚信标杆企业”后,诚信资质被直接转化为开拓市场的有力武器。凭借招投标环节的诚信加分等政策红利,包钢勘察院积极承接了多项自治区重点产业项目及央地合作项目,并成功布局大湾区等区域拓展新的发展机遇。同时,该院着力做强“矿山边坡治理”等核心服务品牌,为包头稀土产业基地提供高信用背书的专业技术服务,不断提升品牌影响力。下一步,包头市发改委将继续深化诚信典型选树工作,积极引导和推动各部门全面落实对诚信经营主体的各项激励措施,确保守信企业切切实实地享受到更多政策优惠与发展便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全市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可靠的信用支撑。

    专栏 诚信文化
    2025-08-01
  • 近年来,打赏乱象屡禁不止,背后有多重原因。一方面,“流量至上”观念被一些人奉为圭臬。为追求利益,部分主播、MCN机构不择手段,故意编造人设和剧本、传播低俗内容,诱导用户非理性打赏。部分平台未能及时采取措施,反而提供流量扶持,纵容此类乱象,并从中获益。另一方面,协同治理机制不够健全。监管部门执法人手和技术手段有限,难以对海量内容进行全面、及时筛查。司法机关处理打赏纠纷时,对于打赏行为的法律性质认定、责任划分标准尚不统一。相关行业协会亦未能充分发挥其制定自律规范、调解纠纷等作用。这道难题怎么解?2024年,我国网络表演(直播)行业市场营收规模达2126.4亿元,同比上涨1.5%。截至2025年5月末,中国网络表演(直播与短视频)行业主播账号累计开通近1.93亿个,同比增长约7.2%。作为一种新兴商业模式,打赏助力直播等业态在数字经济发展、拉动就业、创新传承文化等方面“大展拳脚”。应该说,合法打赏属于正常民事交易行为,受民法典等法律保护。同时要看到,种种乱象伤害观众合法权益,破坏社会公序良俗,阻碍行业良性发展。因此,治理“打赏乱象”不仅要“堵”,也要“疏”,对正常理性打赏进行引导。主播应树立正确价值观和职业观,加强政策法规和平台规则学习,以优质内容吸引用户。MCN机构应加强合规制度建设,强化对主播的法规政策和职业伦理培训。媒体、社区等应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社会公众树立理性消费观,根据自身经济状况和实际需求,合理安排打赏支出。直播平台应完善平台规则,运用人工智能、人工审核等多种手段,加强对内容和用户、主播身份信息的审核,严格执行账号注册、实名认证制度,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同时,监管部门应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打赏行为。司法机关应就打赏行为的法律性质、各方权利义务关系,以及责任承担方式,出台指导性案例,统一裁判标准,为行业提供明确指引。行业协会应当完善行业自律规范,明确从业人员的行为准则,完善主播信用评价和奖惩制度,有效调解直播打赏纠纷。只有“疏堵结合”,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协同治理体系,才能形成整治打赏乱象的合力,营造健康网络生态,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作者:郑宁,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法律系主任、教授)

    专栏 诚信文化
    2025-07-30
  • “世界皮具看中国,中国皮具看狮岭”。历经近50年的快速发展,狮岭箱包皮具产业已成为全国乃至全球产业集聚度最高、产业链最完整、产业配套能力最强的产业基地,每年向全球客户提供超7亿只箱包,产品远销142个国家和地区。然而,受外部经济环境变化、产业转型压力等因素影响,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日益凸显。为了精准破解狮岭箱包皮具企业融资难题,助力传统产业加快转型升级。5月27日,经过多方筹措,信用+“狮岭皮具”区域品牌授信项目在狮岭正式落地。“花都区狮岭镇以信用体系建设为突破口,破解企业融资瓶颈的创新之举。该项目通过整合金融机构资源,以‘信用’换‘信贷’,让诚信经营的企业真正享受到‘低利息、高额度、免抵押’的金融红利,为产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源头活水。”狮岭镇相关负责人表示。化无形为有形首期授信规模突破20亿元“自2010年注册以来,‘狮岭皮具’区域品牌价值已经超过200亿元,但长期以来品牌价值未能充分转化为企业融资能力。为此,我们通过‘信用花都’平台,将‘狮岭皮具’区域品牌从‘无形资产’转化为‘有形授信’。其中,首期授信规模就突破了20亿元,这标志着狮岭皮革皮具产业在信用赋能下迈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当天在活动现场,狮岭镇相关负责人说道。该项目在深入调研和科学论证基础上,首次推出“品牌贡献度”量化算法,建立企业对区域品牌“贡献度”量化评估机制,将其作为授信关键依据。合规经营、积极维护品牌声誉的中小微企业,即使轻资产,也能凭借良好信用记录和品牌关联度获得融资支持,实现品牌“软实力”向融资“硬通货”有效转化。此外,党员干部包联首批276家授信企业,下沉一线担任“服务专员”,组织金融机构代表,带着政策、带着方案、带着诚意,共同深入企业现场对接需求、答疑解惑。项目首期即成功推动与稠州银行、平安银行达成战略合作,为企业量身定制推出“低利息、高额度、免抵押”专属信用贷款产品。做好“雪中送炭”彻底解决企业“融资难”“从提出融资需求到获得银行授信,政府全程牵线搭台,效率之高超出预期!”近日,广东虹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对狮岭镇政府“雪中送炭”的暖企举措深表感激。作为狮岭皮具产业数字化转型的标杆,虹辰科技近年来投入大量资金建设智能生产线和数字化管理系统,但资金短缺一度成为制约发展的瓶颈。针对企业困境,狮岭镇党委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创新启动专项服务机制:一方面组织银行实地考察企业数字化成果,另一方面依托“信用花都”平台,将企业参与的“狮岭皮具”区域品牌价值转化为信用资产,最终促成银行在无抵押条件下提供大额授信,成功解决企业“融资难”。“从提交新建厂房申请到方案审核,全程都有专人对接服务,镇领导亲自跟进,这样的效率让我们对增资扩产充满信心!”金圣斯集团董事长黄辉古表示。作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标杆企业,近年来金圣斯集团将物联网、智能芯片等现代科技与传统皮具工艺深度融合,相继推出多款具有定位追踪、防丢失报警等功能的智能箱包产品,市场反应良好。在5月27日花都区举办的“信用”+“狮岭皮具”区域品牌项目授信活动上,金圣斯箱包作为狮岭镇自主品牌建设龙头企业,成功获得1000万元授信支持。“这笔资金将直接用于智能生产线升级,让我们的研发成果更快落地。”黄辉古表示。下一步,狮岭镇将持续深化“信用+区域品牌”融资模式,进一步释放区域品牌价值,助力狮岭皮革皮具产业在信用赋能下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为花都区打造粤港澳大湾区产业高地注入新动能。

    专栏 诚信文化
    2025-07-28
更多
诚信文化
>>
更多
典型案例
>>
更多
诚信故事
>>
  • 近期,有不法分子以“只需贡献自己征信”“不用本人偿还债务”“短时间轻松获得高额酬劳”等话术为诱饵,诱导消费者落入“职业背债”骗局。金融监管总局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提示广大消费者提高警惕,远离“职业背债”陷阱。目前,公安部和金融监管总局正在联合开展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集群打击工作,依法严打骗取贷款、贷款诈骗等犯罪活动。如公众发现有人兜售“背债赚钱”门路,或身边有类似伪造材料、骗取贷款行为的,一定要坚决拒绝,并及时向金融监管等有关部门举报或向公安机关报案。

    专栏 风险提示
    2025-08-04
  • 2025年6月16日,“全民反诈在行动”集中宣传月活动启动。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呈高发态势,诈骗分子通过各种方式,利用技术伪装和人性弱点,精准掌握他人的个人信息,手段之狡猾令人防不胜防。据统计,2025年以来,截至5月29日,北京市公安局共计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2600余起,同比上升29.2%,刑拘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人员3200余人,同比上升24.4%;返还群众被骗资金3.6亿元。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梳理了四大典型电信网络诈骗类型,提醒公众提升防范意识。套路一:扫码申领“劳动补贴” 实为登录钓鱼网站被告人王某伙同他人窃取企业邮箱账户的登录权限,虚构“领取劳动补贴”等事实,利用前述邮箱向不特定多数人发送电信网络诈骗邮件,骗取多名被害人钱款共计21万余元。案件在法院审理过程中,被告人王某自愿退缴3.5万元。据被害人郭女士称,同事给她的邮箱发了封邮件,通知扫码可申请个人季度劳动补贴。扫码输入她的银行卡号、支付密码、手机号之后,获取一个验证码,输入验证码之后,进度条一直在“跑”,到99%的时候提示验证码超时,请重新输入。先后输入四遍后,看到手机上的银行App显示转出四笔钱,随即报警。另外多名被害人也表示,他们也都是在收到领取劳动补贴的邮件后,在钓鱼网站上填写了自己的个人信息,然后钱就莫名其妙被别人转走了。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但考虑到被告人王某系从犯,且具有自首情节,在家属的帮助下退缴部分违法所得,法院依法对其减轻处罚。法院最终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罚金二万元;向被告人王某追缴违法所得,按比例发还被害人。主犯已另案处理。套路二:“退学费”变“交学费”“馅饼”变“陷阱”李女士近期遇到一件糟心事,起因竟源自一件快递。李女士收到的快递,并非是普通的商品,而是一张教育机构的退费公告,因为她确实已在该机构报名参加考试,然而尚未开始上课,这家教育机构便倒闭了。于是,她便添加了通知单上提供的QQ联系方式。之后对方让她通过链接下载一个软件,称要退学费需要在软件内完成两次投资,并对她称投资还会有盈利,并且第二笔投资会连同她交纳的学费一起返还。李女士听后喜出望外,便按照对方要求在该软件内投资第一笔500元,五分钟后对方返给她800元,于是她就投资第二笔1万元,但对方一直没有给她返钱,在联系对方后,对方称需要其再投资5万元才能返还,此时李女士感觉到不对劲,就赶紧报警了。被告人王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后,供述其在网上认识了一名QQ昵称为某澜的人,该人得知其想赚钱后,就给其发送了大量的个人信息,数据高达3万余组,其在对方的指使下,用快递向全国不特定人员盲发“教育机构退费”等虚假宣传的诈骗传单。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的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和诈骗罪。但考虑到王某是从犯,并且能够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罚金五千元;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拘役六个月,罚金五千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罚金一万元;责令退赔一万元,发还被害人李女士。另外,主犯目前尚未到案。套路三:网上交友需谨慎 “佳人”可能是“大汉”被告人万某、章某指使王某、殷某、龚某、艾某,通过代聊主播微信的方式,以假意交友、约见等理由,诱骗多名被害人在直播间打赏礼物,获利总计7.7万余元。其中被告人王某诈骗金额为1万余元;被告人殷某诈骗金额为2.8万余元;被告人龚某诈骗金额为1.5万余元;被告人艾某诈骗金额为0.3万余元;除上述人员外,另案处理的其他涉案人员诈骗金额为1.9万余元。案件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王某、龚某、殷某、艾某家属及另案处理人员已经赔偿所有被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部分被害人出具谅解书。据被告人艾某供述,在女主播直播的时候,他用女主播的账号,关注之前给女主播点赞、点关注的用户,分享女主播的个人主页,想办法让这些大哥给女主播刷礼物。直播时会教女主播怎么和刷礼物的大哥聊天,等双方加微信后,便会冒充女主播继续和大哥保持亲密的互动。为了获得大哥的打赏,他把手机拿去给殷某修改IP地址,可以线下约见面或者交个朋友。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六名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艾某属于累犯,所以法院对其依法从重处罚。但考虑到章某、王某、殷某、龚某、艾某在共同犯罪中是从犯;被告人万某当庭认罪,其他五名被告人到案后即认罪;并考虑被害人经济损失已经全部挽回,且部分被害人出具谅解书,故法院对被告人章某依法减轻处罚,对其他五名被告人依法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万某有期徒刑三年,罚金二万元;判处被告人章某有期徒刑二年,罚金一万二千元;判处被告人殷某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罚金八千元;被告人龚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罚金五千元;被告人王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罚金四千元;被告人艾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罚金三千元。套路四:刷单返利优惠多 小心惊喜变惊吓闫某与李力通过QQ互加好友后,闫某对被害人李力谎称自己为公安民警,骗取了李力的信任。通过线上聊天,闫某得知李力看到过母亲付款时的密码,便通过虚构刷单赚钱、充值返钱,让李力使用其母亲的手机向闫某指定的某APP链接以每笔998元进行充值。经查,李力向闫某指定的两个微信账号发送20笔200元的微信红包后,又按照闫某的要求,向某APP链接以每笔998元进行充值18笔,闫某共诈骗李力21964元。闫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后,主动退赔被害人2.2万元。当问及李力为什么会给素未谋面的闫某转账时,李力说:“闫某说自己是警察,我认为警察不会骗人,他说刷单可以赚钱,所以我就听了他的话充值了。”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闫某已满16周岁,依法需承担刑事责任,但考虑到闫某系未成年人,且在案发后退赔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应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法院最终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闫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法官说法】电信网络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通过远程、非接触等方式,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依据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根据两高一部颁布的《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并且该意见将造成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自杀、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在校学生、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或者诈骗重病患者及其亲属财物等十种情形规定为酌情从重处罚的情节。诈骗数额达到“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标准的百分之八十,具有十种酌情从重处罚情形之一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司法实践中,在与电信网络诈骗相关的犯罪活动中,经常涉及的罪名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刑法第287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储存、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法官提示】谨慎对待网络上声称“轻松赚取收益”的广告,避免访问来源不明确的网络链接,并且不要安装来源可疑的应用程序。若有人声称自己是客服人员,并提出转账要求,请务必保持警觉,接到此类电话,建议大家立刻挂掉,然后与官方客服确认。在互联网迅猛发展、网络交友日趋流行的背景下,建议各位保持警觉,避免向不熟悉的人转账,特别是在投资理财方面,更应采取审慎的态度,别随便把自己的个人信息告诉别人,特别是身份证号、银行卡号这些重要的信息。总之,对于各类涉及网络安全的行为,必须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切勿贪图小利,也不要轻信陌生人的言论,切实保护好个人财产,防止不法分子有机可乘。若不幸遭遇诈骗,务必第一时间报警,并详细记录和妥善保存所有相关证据,包括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以便警方能够迅速介入调查。同时,鼓励大家积极参与反诈宣传活动。只有大家齐心协力,才能共同营造一个更加安全、可信赖的网络环境,让诈骗分子无处遁形。(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专栏 风险提示
    2025-07-28
  • 专栏 风险提示
    2025-07-17
  • 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即将开始。近日,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郑重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通过官方渠道查询、咨询有关信息,勿存侥幸心理、勿信不实信息,谨防上当受骗。近年来,一些社会机构和个人通过网络平台发布有关涉考涉招信息,存在政策解读不准确、信息提供不真实等问题,有的甚至假冒、仿冒高校和招生考试机构的官方网站、新媒体账号,或注册近似名称的APP,编造散布虚假信息,诱导考生及家长购买付费服务。教育部提醒,在网上查询高校招生信息时,认准“官网”标识,谨防山寨账号或网站骗局。教育部已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有关互联网平台对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高校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进行了权威标识。考生和家长可在教育部官方网站搜索全国高等学校名单,查询核实本年度具有招生资格高校的基本情况。一些社会机构和个人制造各类噱头吸引流量,制造贩卖志愿填报焦虑。通过包装打造“专家”“名师”、虚假编造“内部信息”“内部数据”等方式,诱导考生及家长购买高价志愿填报咨询服务。教育部提醒,有关部门从未发放过“高考志愿规划师”这类职业资格证书,所谓的“高考志愿规划师”等大多是临时招募的社会人员。每年高考填报志愿前,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都会发布当年高考成绩统计情况、近年来各高校录取情况等,高校也会介绍学校招生章程、招生办法和往年录取参考信息,并不存在所谓的“内部信息”“内部数据”。高校招生录取期间,一些社会机构和个人声称“认识某某领导”“认识某某招办”,甚至通过伪造文件、假冒高校招生工作人员等,谎称可以“走后门”“搞特殊”,通过“内部指标”“机动计划”“计划外补招”“降分补录”等说法实施诈骗。教育部提醒,高校招生是严格按照招生政策规定和学校招生章程等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有严格的工作流程和监督机制。不存在所谓的“内部指标”、内部降低分数“补录”“补招”的情况,正规招生录取不会产生任何附加费用,凡是需要收取保证金、录取费、指标费的,一律不能相信。

    专栏 风险提示
    2025-07-08
更多
风险提示
>>
  • 专栏 资料下载
    2024-01-16
  • 专栏 资料下载
    2023-10-23
  •    截至2019年4月底,各部门共签署51个联合奖惩合作备忘录,其中,联合惩戒备忘录43个,联合激励备忘录5个,既包括联合激励又包括联合惩戒的备忘录3个。    序号 名称 文号 发布日期 联合签署部门 发起单位 1 印发《关于对文化市场领域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pdf 发改财金〔2018〕1933号 2018年12月28日 17个 文化和旅游部 2 印发《关于对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修订版)》的通知.pdf 发改财金〔2018〕1862号 2018年12月19日 44个 统计局 3 关于印发《关于对会计领域违法失信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pdf 发改财金〔2018〕1777号 2018年12月6日 22个 财政部 4 印发《关于对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pdf 发改财金〔2018〕1704号 2018年11月22日 28个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5 印发《关于对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pdf 发改财金〔2018〕1702号 2018年11月22日 38个 知识产权局 6 印发《关于对政府采购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pdf 发改财金〔2018〕1614号 2018年11月23日 29个 财政部 7 印发《关于对科研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PDF 发改财金〔2018〕1600号 2018年11月6日 41个 科技部 8 印发《关于对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责任人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的通知.pdf 发改财金〔2018〕1399号 2018年9月25日 28个 卫生健康委 9 印发《关于对旅游领域严重失信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pdf 发改财金〔2018〕737号 2018年5月18日 26个 文化和旅游部 10 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的通知.pdf 发改法规〔2018〕457号 2018年3月21日 24个 国家发展改革委 11 印发《关于对家政服务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pdf 发改财金〔2018〕277号 2018年3月7日 28个 商务部 12 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火车 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pdf 发改财金{2018}384号 2018年3月2日 8个 国家发展改革委 13 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民用航空器 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pdf 发改财金{2018}385号 2018年3月2日 8个 国家发展改革委 14 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限制不动产交易惩戒措施的通知.pdf 发改财金{2018}370号 2018年3月1日 3个 国家发展改革委 15 印发关于对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领域守信典型企业实施联合激励合作备忘录的通知.pdf 发改财金〔2018〕377号 2018年2月28日 36个 交通运输部 16 印发《关于对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pdf 发改财金〔2018〕342号 2018年2月26日 31个 民政部 17 印发《关于对慈善捐赠领域相关主体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pdf 发改财金〔2018〕331号 2018年2月11日 40个 民政部 18 印发《关于对出入境检验检疫企业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pdf 发改财金〔2018〕176号 2018年1月25日 42个 质检总局 19 印发《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守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激励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pdf 发改财金〔2017〕2219号 2017年12月25日 26个 安全监管总局 20 印发《关于对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pdf 发改财金〔2017〕2058号 2017年11月29日 30个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1 印发《关于对国内贸易流通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PDF 发改财金〔2017〕1943号 2017年11月09日 30个 商务部 22 印发《关于对对外经济合作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pdf 发改外资〔2017〕1894号 2017年10月31日 28个 国家发展改革委 23 印发《关于对保险领域违法失信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PDF 发改财金〔2017〕1579号 2017年8月28日 31个 保监会 24 印发《关于对运输物流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pdf 发改运行〔2017〕1553号 2018年8月24日 20个 国家发展改革委 25 印发《关于对石油天然气行业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pdf 发改运行〔2017〕1455号 2017年8月2日 20个 国家发展改革委 26 印发《关于对房地产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PDF 发改财金〔2017〕1206号 2017年6月23日 31个 住房城乡建设部 27 印发《关于对盐行业生产经营严重失信者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pdf 发改经体〔2017〕1164号 2017年6月21日 27个 工业和信息化部、食药监总局 28 印发《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pdf 发改运行〔2017〕946号 2017年5月16日 17个 国家发改委 29 印发《关于在电子认证服务行业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pdf 发改财金〔2017〕844号 2017年5月4日 17个 工业和信息化部 30 印发《关于对海关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pdf 发改财金〔2017〕427号 2017年3月14日 33个 海关总署 31 印发《关于对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pdf 发改财金〔2017〕454号 2017年3月9日 21个 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最高人民法院 32 印发《关于对农资领域严重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pdf 发改财金〔2017〕346号 2017年2月23日 29个 农业部 33 印发《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pdf 发改财金〔2017〕274号 2017年2月9日 36个 交通运输部 34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pdf 法{2016}285号 2016年12月30日 9个 最高人民法院 35 印发《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2016版)》的通知.pdf 发改财金〔2016〕2798号 2016年12月30日 34个 税务总局 36 印发《关于对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pdf 发改财金〔2016〕2796号 2016年12月30日 27个 统计局 37 印发《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pdf 发改财金〔2016〕2641号 2016年12月14日 28个 财政局 38 印发《关于对电子商务及分享经济领域炒信行为相关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行动计划》的通知.pdf 发改财金〔2016〕2370号 2016年11月10日 8个 国家发展改革委 39 印发《关于对严重质量违法失信行为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pdf 发改财金〔2016〕2202号 2016年10月20日 26个 质检总局 40 印发《关于对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实施联合激励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pdf 发改财金〔2016〕2190号 2016年10月19日 40个 海关总署 41 印发《关于实施优秀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加快推进青年信用体系建设的行动计划》的通知.pdf 发改财金〔2016〕2012号 2016年9月19日 51个 共青团中央 42 印发《关于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严重失信者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pdf 发改财金〔2016〕1962号 2016年9月13日 28个 食药监总局 43 印发《关于对环境保护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pdf 发改财金〔2016〕1580号 2016年7月20日 31个 环保局 44 印发《关于对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实施联合激励措施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pdf 发改财金〔2016〕1467号 2016年7月8日 29个 税务总局 45 印发《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pdf 发改财金〔2016〕1001号 2016年5月9日 18个 安全监管总局 46 关于印发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pdf 发改财金〔2016〕141号 2016年1月20日 44个 最高人民法院 47 印发《关于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pdf 发改财金〔2015〕3062号 2015年12月24日 22个 证监会 48 关于印发《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的通知.pdf 发改财金〔2015〕2045号 2015年9月14日 38个 工商总局 49 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doc 发改财金{2014}3062号 2014年12月30日 21个 税务总局 50 关于人民法院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网络执行查控和联合信用惩戒工作的意见.doc 法{2014}266号 2014年10月24日 2个 最高人民法院银监会 51 “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doc 文明办{2014}4号 2014年03月20日 8个 中央文明办

    专栏 资料下载
    2019-09-17
  • 序号 名称 文号 发布日期 1 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39号 2010年年12月27你 2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doc 国食药监办〔2012〕19号   2012年8月13日 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doc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  2014年年7月4日 4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4号  2014年年8月7日 5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doc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8号 2014年年8月19日 6 海关总署公告.doc 总署公告〔2014〕82号 2014年年11月18日 7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doc 工商总局令第83号   8 关于修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的公告.doc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4号  2016年年4月16日 9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管理的通知.doc 安监总办〔2016〕41号  2016年年4月26日 10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界定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和相关责任主体有关事项的通知.doc 交办公路[2017]8号 2017年年1月17日 1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2017年).doc 法释〔2017〕7号    12 印发关于加强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doc 发改财金规〔2017〕460号 2017年年3月9日 13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的通知.doc 安监总办〔2017〕49号 2017年5月9日年  14 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国统字〔2019〕33号  2019年3月20日  15 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doc 国统字〔2017〕98号  2017年6月30日  16 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doc 安监总厅2017〕59号    17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能源行业市场主体 信用评价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doc 国能发资质〔2017〕37号  2017年年8月1日 18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doc 人社部规〔2017〕16号  2017年年9月25日 19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和规范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doc 发改财金规〔2017〕1798号  2017年年10月30日 20 关于印发《民航行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doc 民航发{2017〕136 号  2017年年11月6日 21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对安全生产领域守信行为开展联合激励的实施办法》的通知.doc 安监总办〔2017〕133号 2017年12月7日 年 22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doc 建市[2017]241号 2017年年12月11年 2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doc 2017年第48号  2017年年12月26日 24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关于加强和规范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doc 发改办财金〔2018〕87号  2018年年1月19日 25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界定和激励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守信典型企业有关事项的通知.doc 交办水〔2018〕11号  2018年年1月19日 26 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doc 民政部令第60号  2018年1月24日年 27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有关事项的公告.doc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8号  2018年年2月1日 28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和规范涉电力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doc 发改运行规〔2018〕233号  2018年年2月3日 29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doc 海关总署237号令   30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名单和失信名单管理工作的通知.doc 工信部信管〔2018〕54号 2018年3月7日  31 工商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工作的通知.doc 办字【2018】31号    32 关于加强会计人员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doc 财会〔2018〕9号  2018年年4月19日 33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全国文化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文旅市发〔2018〕30号  2018年年6月19日 34 认监委关于发布《认证机构及认证人员失信管理暂行规定》的公告.doc 2018年第30号 2018年7月6日年年年 35 体育总局关于印发《体育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2018年8月9日  

    专栏 资料下载
    2019-09-17
更多
资料下载
>>
更多
组织机构
>>
更多
吉林好人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