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艳玲
2016-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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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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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好人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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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艳玲,女,47岁,吉林市龙潭区山前街道居民。
1997年王艳玲的丈夫与她离了婚,可她不计前嫌,义务照顾了前夫已故哥哥的一双儿女,直至帮他们成家立业。2003年,王艳玲的前夫由于患上了尿毒症遭到了后妻的离弃,王艳玲却用一颗宽容的心来善待前夫。她不仅负担了前夫每个月2000多元的透析费用,还给前夫验光配眼镜,给他买了29寸彩电,又给他办理了低保,后来又帮他开了一个老年活动站,为他交房租。
王艳玲虽然是一名下岗女工,下岗后卖过菜,送过纯净水,送过煤气罐,开过出租车,开过网吧和小饭店,赚钱十分辛苦,收入微薄,经济条件并不好,但她坚持捐资助学,10多年来,她的捐赠钱物达到20多万元,可他亲生儿子上大学还是办的助学贷款。同时,她从1995年到现在,还领养和资助了8个孤儿。王艳玲的店专招下岗职工,无论是谁在她的店工作,遇到生活上的困难,她都会像亲姐妹一样无私的帮助,甚至借钱帮他们自主创业,为此她有时连自己的生意都顾不上。从1997年到现在,她先后为妇联安排下岗女工近200多人。
王艳玲先后被评为吉林市十大杰出母亲、感动江城十大人物、吉林省爱心慈善人士、全国十大当代孟母等称号。2007年王艳玲的事迹编入全国小学语文课本。